财产纠纷
去年我和我妹妹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店,由于是兄妹关系,就没有签订合伙协议,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为我妹妹的名字,开业后由我妹妹经营,品牌代理认证书也为我妹妹名字,其他的对外手续也为我妹妹的名字,前两个月,由我负责管理,我发现我妹妹把6万元中的2万元用于其还债等个人事务,我很生气,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兄妹闹翻了。我妹妹现认为对我是雇佣关系而非合伙关系,不承认我的合伙人地位,但我么的共同亲属能证明我们当初的合伙关系,并且我妹妹曾对我们亲属讲过我投资了多少钱,我保留有开立后到现在的全部费用单据,请问我能以合伙人的身份起诉我妹妹吗?怎么证明才能最大化的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3-状态:未解决]
代毅律师的解答:
虽然没有合伙协议,但有充分证明你们间是合伙关系的话,你就有合伙的地位,并能享受合伙人的权利.你妹妹用合伙的盈利归还个人债务,分割了你作为合伙人的权利.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