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家违约的问题
我在07年下半年买了一套房,当时此房屋没有房产证,我们是协议买卖。当时售价是每平方米9000元,协议上写如违约按每平方米10000元赔付给对方。
并写明在办理房产证的时间直接过户到我的名字。协议签字后,我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住进了这套房子。
现在该地块的售价已是15000左右,卖家在去年下半年提出提价,或愿意按10000元价格赔给我,当时我不同意,就拖了下来。
今年的1月,房产证办下来了,但没有过户给我。
请问我现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卖家违约已成事实,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斥
第一种:要求强制执行合约,并在我付清全部房款的情况下过户给我
第二种:只能追究卖家违约,按10000赔付给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3-05-状态:未解决]
代毅律师的解答:
对方违约无疑。在约定违约金计算办法的情况下,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你因违约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法院增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咨询或委托律师代毅1393880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