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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问题!
爷爷的一处房产在与后奶离婚时,法院判房屋由后奶使用,后奶去世后交回爷爷原单位!现在后奶已不在,房屋正在动迁,我父亲在公证没报爷爷再婚的情况下将住房改为自己名字下!现在后奶的儿子所要房屋!我想请问,三十年前的法院离婚调解书还有效吗,房子要交回单位吗?后奶的儿子有权力所要房屋,或有房屋的继承权吗?
咨询者:
fa116339
辽宁
[
咨询时间:2010-03-05
-
状态:未解决
]
蔺长明律师的解答:
如果在法院离婚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房屋产权变动的事实发生,法院调解书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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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长明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法魂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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