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变更孩子的扶养权吗

我是2009年8月离婚,有一女,现3岁。当时协议书上写的是婚后女方无探视权,孩子的监护权。请问这协议是否有效?
年初,男方想复婚,因考虑到孩子,我有所妥协,今年上半年相处还算融洽,每周双休日,男方家接回去,平常我家接送孩子上学。今年6月我们吵了一架,再无复合希望,男方一家再不允许我看望或接孩子,就在昨天,我妈妈想接孩子,被他打了,但我们带走了孩子。请问我是否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离婚的主要因素是家庭暴力,在我怀孕9个月时,还被他在大街上打。孩子也是我和我家一手带大,他妈妈嫌弃是个女儿,在我生下孩子还在医院时,就抱孩子打她脸以不让其睡觉,理由是才晚上8点,睡了半夜就不睡了……我想知道怎样有情况下才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有希望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9-25-状态:未解决]
刘畅律师的解答:

在你们的协议中约定一方无探视权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你可以选 择 直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违。

你可就具体情形与律师面谈咨询,。

我咨询刘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株洲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涉外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畅律师 > 刘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