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算工作无法进行时,清算组怎么办

时间:2007-09-20 09:17:08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在清算工作无法进行时,清算组怎么办?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还原】【关闭】    公司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对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重大影响。在公司特别清算中,当清算组发现由于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时,应当向受理特别清算申请的法院提交无法进行清算的报告。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特别清算程序。这时,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起诉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债务人,起诉要求这些混同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执业机构: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海南 海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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