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寻衅滋事案

时间:2011-01-16 22:32:40    文章分类:经典案例

2010年赵某因为在其姐姐婚礼后与人发生纠纷,便动手将对方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赵某系初犯、偶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恳请法院对其判处缓刑。后法院对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执业机构:上海国域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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