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我和妻子结婚多年,无子女,婚后我们共同按揭了一套房子和一辆轿车,房子是我的名字,车子是她的名字,房子首付款是我们共同向妻子母亲借的(有借条)。车子首付款是妻子父母给了一部份,另一部份是我向亲友借的。多年来,不能忍受妻子的种种猜疑,近来发生矛盾妻子主动与我分居,至从分居后,房贷和车贷都是我在还按揭款,妻子的收入由她自己支配。现在我想离婚,如果妻子不愿离婚,请问财产该如何分割。还有分居后至离婚前这段时间双方收入如何裁决。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3-06-状态:未解决]
刘波律师的解答:
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应当依法进行分割,但属于个人的日用品除外,对于向父母/朋友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