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产权纠纷)

父母离婚前有一套房子,因为是学校的福利房,所以买房的时候是别人顶名,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妈妈,但是,离婚协议上房子的地址和现在的实际地址差异很大,去年我以买卖的名义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现在需要卖了房子到外地发展,父亲强烈反对,并要求卖了房子要分70000块钱给他!请问,他有权利分钱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3-11-状态:未解决]
刘波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不动产,其变动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现在房子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该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你是该房子的主人,所以你可以不给你父亲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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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康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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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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