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02 20:46:34 作者:大连律师在线咨询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原来,在林大爷居住的二楼之上,被户主租给了一个公司作为员工的集体宿舍,不到6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十几个年轻人。三班倒的工作制使得全天24小时房中都会有人在活动。洗衣做饭、打闹喧嚣,没有清净的时候。楼内的住户深受其扰,林大爷更是天天睡不好觉。一年多来交涉了多次,还拨打过“110”,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林大爷找到了社区法庭。社区法官夏青了解情况后,找到租房的那家公司,协调他们将职工宿舍调换到不扰民的地方。最终,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主动将一处原先的厂房改造装修成职工宿舍,解决了扰民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