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劳资双方力量纳入法制化平衡
时间:2010-08-16 21:45:22 作者:大连律师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修改后的《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久前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修改后,目前已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有望在9月下旬提审议通过。
该条例最值得期许的变化,在于将劳资双方的力量,纳入法制化的平衡,同时凸显了工人以及工会的主动作用:企业要加班,加班工资定多少,劳资双方协商;是否涨工资,两成以上职工集体要求就可以坐下来谈;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政府介入。
《条例》在全国第一个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所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有些省、市、自治区,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出台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或者集体协商条例,但在集体协商的制度规范性以及劳资双方的具体要求方面,《条例》草案的规定在全国是最为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