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5 22:12:28 作者:ADMIN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09年7月中旬,普洱市景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知线索:在景谷经商的湖南籍人石某某,利用取得的烟草专卖资格,涉嫌非法从昆明将烟草制品运至景谷销售牟利。2009年8月11日,该局成立“8·11”专案组侦办此案。
专案组调查发现,石某某的卷烟从昆明发来,发货人为湖南籍人杨某某、姚某某夫妇。专案组对其展开调查发现,他们的卷烟不只发给石某某一人,还发往云南省许多州市,其他下线也多为湖南籍人。专案组发现杨雄生、姚学云夫妇在三家银行所开的账户短短时间内交易了1159次,交易金额高达1252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