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又退婚。

这里说的彩礼是给女方买的项链和手链。共2万3.还有请客人吃饭的钱。现金一分没有给女方家。
其中男生在发生性关系中,有虐待女生,事情发生有段时间了。女方怎样找证据?有打女生。如果找医院证明男生把女生打成脑震荡,等原因。现在事情已经这样,女生怎样才能保护彩礼不被要回。还有跟女生发生性关系的男生。出庭作证。没有同居。也没有发生性关系。跟女生发生性关系的男生作证,是有效的么?如果女生再去告男方同居虐待罪。打人罪。同居了,要赔偿青春罪? 精神损失费?那些是可行的?谢谢帮助。我的女生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未解决]
张德华律师的解答:

你说的都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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