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及其补偿是否合理?

1、学校以我所教班级期中考试成绩不好解聘我。(理由不充分)后来又以我拒绝或未完成学校工作解聘我。(学校的合同上有这一项)。具体是在期中考试交流会上我没有发表意见,解释我们班为什么考得那么差。
2、最后学校给我三种选择:1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是以上面为由,根据劳动法解聘我,没有补偿;3是补偿我3000元,叫我走人。(我选择了第三种,我在该校已经工作了近三年)
3.请问:学校这样解聘我是否合法?理由是否充分?补偿是否合理?
4.学校一直没有给我们买社保,只是叫我们签了一份自动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社保是否有补偿?
5.就以上的案件,我是否可以去申请仲裁?谢谢
6,我的邮箱是:weixiwei2008@163.com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5-状态:已解决]
张德华律师的解答:

不合理的。可以申请仲裁。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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