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

你好,律师!我与被告的合同定金纠纷,被告未能履行合同,法院已经判被告退还我定金,当时定金是2万元,法院当时受理的时间是2009年12月28日,判决书下来是2010年4月20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时起诉的时候只要求,返还定金,没要求双倍返还,我想咨询下:1我先在还能在起诉被告,要求赔偿那一倍的定金吗?现在起诉是否过了诉讼时间?2由于上次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我的定金,被告,一直未能给我,法院执行局已与去年底,将被告拘留15天,被告仍不返还,被告无业,无财产,被告老婆有工作,我可否请求法院执行局划拨被告老婆的工资偿还我的钱呢?具体怎麽请求法院执行局呢?我在线等回复,多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6-25-状态:未解决]
张德华律师的解答:

不能了,一事不再理。

我咨询张德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德华律师 > 张德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