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儿子申请继承,可否将房屋买卖改成房屋赠与?
我打算买一套铁路的房,地是铁路的,房子是房主自己建的.。房主只有土地使用证,无
房屋产权证,而土地使用证还不能改名。 我担心以后房主的儿子申请继承,那样我们
的合同是不是就无效了,所以我想能否与房主签署房屋赠与协议然后公证? 或是让房主
的儿子在签购房合同时声明放弃继承? 这样如果打官司有用吗?
补充提问: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说签署房屋赠与协议然后公证这个方法有用? 还是让房主
的儿子在签购房合同时声明放弃继承 这个法子有用? 如果他们现在声明放弃继承,以后又反悔了怎么办
呢?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1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