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网络信任律师 确定男孩抚养监护权

时间:2008-05-22 22:35:43  作者:周泽高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07年9月,定居加拿大多伦多的再婚南昌人潘女士通过网上查询找到我,通过协商,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材料、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委托我办理确定婚生男孩的抚养监护权,该婚生男孩系潘女士与前夫马先生所生,但离婚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确定该男孩抚养监护权,而马先生一直不抚养照顾监护该婚生男孩,为了该男孩健康成长;潘女士想确定该男孩的抚养监护权,并寻找机会带去加拿大;接受委托后,我到马先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调查,发现马先生根本无法找到;为此,我到马先生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确定该男孩的抚养监护权为潘女士;法院经过调查,经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因马先生没有抚养监护照顾该男孩,且马先生一直下落不明,而该男孩实际上一直由潘女士付款,由潘女士的母亲代为抚养;为此法院于2008年1月判决该男孩的抚养监护权为潘女士;经过公告送达,该判决已于2008年4月生效。潘女士久悬在心中的一件大事终于落地办妥!!!

执业机构: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泽高律师 > 周泽高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