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与房产归属
大家好:
我奶奶81岁了患有老年痴呆证.奶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奶奶现在和我一起生活,他们谁都不管.我是做司机工作的,奶奶一犯病就成晚闹的我睡不了觉.白天奶奶还没人看管,经常走丢,有时候半夜跑出去过.奶奶与06年把房子给我了.是直接过户的未付钱给奶奶,房照现在是我名字.那个时候奶奶没有病和后找的老伴一起生活,后来老伴去世了就和我一起生活了.奶奶也就是在老伴去世受刺激才得的病.现在的情况是我对象在日本读书,还有1年半才能回来.我自己照顾不了奶奶,睡眠严重不足,天天吃去疼片.精神快崩溃了奶奶的四万元钱本来在我这放的,被我爸忽悠放他那了改成他对象的名字了.我想知道我如果打官司,让他们轮流赡养奶奶我拿些钱或者是把奶奶的四万要回来,让奶奶去敬老院享福能赢官司么?奶奶给我的房子能被他们要去么???
补充提问:
房子过户没任何附带条件,是买卖房屋合同,上面写的交易金额为15万多人民币.
希望好心的律师详细点告诉我答案,奶奶的房子[现在是我的名字都快三年了]是否能被他们要回去,还有奶奶的四万元钱是不是该赡养他的人拿着.我所关心的是这钱不能放那,像奶奶的儿子说的等奶奶死了做发送费用.人死了风光大葬有用么?活着时候为什么不能拿这钱给奶奶治病改善营养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9-16-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要看房子过户是否有附带条件。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