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我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定金我交了5万4千元,由于甲方的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没有还清贷款,经过协商甲方同意让中介垫资还贷,但是垫资所需费用大约6千元要由我来出,于是我们签订了合同,其中有这样的字样“甲方还欠银行23万元贷款未清,乙方承诺帮甲方还贷,定金5万4千元甲方只能用来还贷,在贷款还清后3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首付……”现在甲方说不用中介垫资还贷了,等到10月30日他姐姐借给他钱还贷款,于是要求我们和他重新拟订合同,要求我们把本应付给中介的垫资的费用给他,并且一切手续等10月30日之后办理。
我觉得甲方违反了合同,甲方这样修改合同延长了交房时间,甲方不需要中介垫资还贷,那也就不存在我原本需要付给中介的那6千元垫资费了,甲方却要求我把这个费用给他,这种情况下我的胜算有多少?甲方能赔偿我多少钱(合同中说违约方要付相当于房价5%的违约金)?我交的中介费5千元是否也能得到甲方的赔偿?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10-14-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变更合同要双方同意。违反合同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咨询周泽高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泽高律师 > 周泽高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