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当初拆迁安置的时候我和丈夫两人有分额,但产权写的只有我哥哥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屋是我们居住,但前段时间他到法院起诉要求收回房子,由于居住权的问题他撤诉了。房子我们已经住了十几年,以后他或者继承他房屋的子女再次起诉怎么办,我们会不会因为诉讼时效过了20年而搬出房子?还有,我们过世之后我们的女儿可以继承当初我们得到的安置份额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7-28-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要想办法明确固定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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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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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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