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委员会擅自让私人在小区公共区域投资建设盈利性建筑
我小区业主委员会个别管理者,没有召开业务大会,也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投票决议就擅自决定,让个人在公共区域投资建造盈利性停车棚,并在停车棚内居住正常生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附近业主的正常生活。另小区内有规划好的停车棚区域,这是未经业主大会投票同意擅自,让个人投资建设的,业主委员会这一决定是否违反了业主委员会相关管理条例,侵害了其他业主利益及权利?若业主要求拆除该停车棚,该向什么部门来投诉拆除这个停车棚?走法律诉讼是否妥当?请相关法律专家给予意见指导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8-0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