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打架的问题
请问各位朋友之前与人打架了,当时对方用棍子打了我朋友,而我朋友没使用任何工具,之后报警,在派出所要结案如果不结案的话双方都要拘留,当时对方给我朋友道歉,我朋友就同意签协议了,(当时签的时候只是签了名字,协议内容是空白的,事后派出所不承认)不去医院看病,之后当天下午朋友就去了公安医院了,因为棍棒打到头部,之后住院了几天,又在家养了近1个月,之后朋友把对方起诉到法院,被告说因为当时有那个协议就不需要赔偿我朋友的医药费,这个案子还没有结完,因为经济原因朋友没有请律师,所以我请问朋友可以申请赔偿吗? 如果可以,根据是什么,需要怎么做呢? 在这里替朋友先谢谢各位!
补充提问:
协议内容:双方互相不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都不去医院看病
但是这个协议对朋友不利,但是派出所不承认签的时候是空白的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4-24-状态: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