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交通事故

本人驾驶小型轿车在2010年4月19日晚与路上行上发生碰撞,行人受伤,医药费全部有我支付,对方一直要求和说但条件太高,我于是在2010年5月14日到交警队交纳了一定的保证金后,交警部门按昭条件开了放车单,我到停车场把车开出在回家的路上被对方强行抢走车辆,在中间向110打了电话,110来后说只要不发生打架他们管不了,后车被对方抢回家中。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5-17-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可以投诉公安不作为,公安有义务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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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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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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