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你好,我大姑在1975年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我二姑家小孩生于1983年,出生地在二姑家,之后商量着把孩子给了我大姑跟姑父姓,于是在两地都办了户口,只是姓不同,孩子在我大姑家住了2年,之后由于二姑父见大姑生活一般又借大姑家钱不还造成关系不和,二姑父就把孩子接回她家,随后就一直在二姑家生活读书又当兵,大姑家那边的身份证和户口也一直没有使用但仍存在,我大姑身体一直不好,他也没有去照顾和给生活费,期间我大姑和姑父在1992年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我大姑。
我出生于1986年,出生后家里人和大姑,二姑,大伯又商量着把我给大姑,当时没有写任何东西,我一直在家里上学直到读书毕业,在2008年时,由于他的户口一直没有在用过,当时我大姑就带我去派出所让我用他的户口和这里的名字办了二代身份证,这样我就2个身份证,之后我家里就和大姑一起在大姑的地方盖了房,然后盖好之后在2010年3月份我大姑突然生病抢救无效死亡,当家里人赶到时已经死亡,当时也没有什么遗嘱,也没有一个亲戚在身边,之后医药费和埋葬都是我家里办的,期间大姑父2009年初也生病去世,也是我埋葬的,二姑家的孩子也没有来还在当兵,这些村里人都可以证明。现在大姑去世后,由于要拆迁,二姑现在又闹事,说这个应该他们继承,请律师提出建议我该怎么做。
补充提问:
律师,好,协商解决已经不可能,没有谈成,请问律师现在这个户口问题已经在公安局处理,同时村里也不承认他,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注销吗?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9-26-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