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已签合同,辞职还需要写解除就业申请吗?那违约金呢

我今年刚毕业,4月份和广西贺州一所高中签约,7月份正式报到。但是到这里,学校的情况和招聘所许下的承诺相差太远,学校也不给安排住房(本来说一人一房),工作了快2个月了,一份钱工资都没发,打算考研,所以决定辞职。
8月底,学校给我们安排编制,签了劳动合同,有半年的试用期,但现在编制还没有办下来。我9月17号交的辞职信给校长,校长答应了。我是不是要等一个月之后才能离开学校,早离开就算自动离职了?
今天才告诉我还要写一份,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申请,我劳动合同已经签了,还要写这个申请吗?
就业协议里面有违约金一项,我需要支付吗?
补充提问:
我现在处在试用期,那我在9月17号就已经上交辞职信了,是不是20号原则上就可以离开?但是知道现在学校还不给我盖章,出示离职证明,非要让我坚持到这个学期末,我实在不想呆在这,我是打算就这么走了,只要下个月一发我工资。这样我的档案以后还能调出来吗,等到我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09-26-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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