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事由:我爷爷奶奶名下的宅基地120m2左右(无土地使用证),20多年前爷爷奶奶口头约定由我父亲获得其中的33m2左右,自行修建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剩余的宅基地由我两位叔叔继承(当时我两位叔叔也在场,未提出异议)。我父亲与母亲于1986年在该33m2宅基地上自行出资修建了3层房屋,其中1层为爷爷奶奶居住至去世,2-3层为父母居住。92年我父亲因意外去世,之后我爷爷奶奶的生活费我母亲一直与我两位叔叔共同承担,两位老人去世后的安葬费及各类开支,我母亲也共同承担。如今,县城搞规划,我母亲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时,两为叔叔出面说,我家现拥有的33m2他们也有份,阻止办理土地使用证。
请问:1、我们要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2、如果当地土地管理局无法协调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胜率有多少?
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0-09-28-状态:已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依法解决。关键是以前没有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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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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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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