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
我今年30岁,离婚半年多了,一直未婚,有一子9岁和孩子母亲一起,家里有一个母亲,已改嫁,有个姐姐已成家,因为身体状况的原因先立遗嘱,我现在有一套住房,有部分贷款,想给母亲个人留一部分遗产,还有如果孩子在今后的生活中没有犯错,能够孝敬奶奶,尊老爱幼的情况下,留一部分遗产。如果我再婚的话,只要女方不死的情况下继续有居住权,但是没有买卖权,如果有孩子的话,遗嘱改动一下,追加继承人;以前的遗嘱还能不能有效,在结婚时用不用出具遗嘱???我想公证处公证,不用证明人可以不可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18-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可以自己选择办理自书遗嘱或者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