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

我今年30岁,离婚半年多了,一直未婚,有一子9岁和孩子母亲一起,家里有一个母亲,已改嫁,有个姐姐已成家,因为身体状况的原因先立遗嘱,我现在有一套住房,有部分贷款,想给母亲个人留一部分遗产,还有如果孩子在今后的生活中没有犯错,能够孝敬奶奶,尊老爱幼的情况下,留一部分遗产。如果我再婚的话,只要女方不死的情况下继续有居住权,但是没有买卖权,如果有孩子的话,遗嘱改动一下,追加继承人;以前的遗嘱还能不能有效,在结婚时用不用出具遗嘱???我想公证处公证,不用证明人可以不可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18-状态:未解决]
周泽高律师的解答:

可以自己选择办理自书遗嘱或者公证遗嘱。

我咨询周泽高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泽高律师 > 周泽高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