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离婚协议执行的

我是2011年6月14日离婚的,按协议男方应在2011年9月14日之前给我4万元,如果没有在协议期内给我,将按5%每天的违约金给我,但现在都过了半年了,男方都未支付完,我可以起诉吗?要回应该属于我的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1-31-状态:未解决]
苏黎律师的解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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