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法院费用判决问题
2011年1月20日晚男朋友开摩托车与对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胳膊骨折住院。现在为止对方已经支付费用33000元。上周交通部门作出双方各自负责50%责任的裁决。双方已经在责任书上签名确认。但是对方后面还要做一个手术。对方去医院让医生开了个估价是10000元,但是对方承认。现在他说要跟我们私了,总费用不是33000+10000,而是50000。他现在要我们答复,要不就上法院。请问如果他要上法院的话,支付给法院的费用谁负责?另外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答复他?总觉得有点诈骗的成分在里面。求助!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23-状态:未解决]
袁吉松律师的解答:
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由谁预交诉讼费用,最后由法院按胜诉的比例裁决。如对方向法院起诉,你们应做好应诉的准备。这起案件,虽然你朋友与受害者负同等责任,但在赔偿责任中可以减轻的比例不超过40%。此类案件最好聘请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