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的朋友借了我7000元,没有什么证明,就只有一张字条,就是说借的金额多少,和什么时候还,而且就只有签名没有按手印,现在到期两年了,他现在就是不还,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嘛?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4-状态:已解决]
袁吉松律师的解答:

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超过两年后就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你尽快提起民事诉讼,不然的话除对方自愿履行外,就不受法律的强制性保护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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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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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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