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回我的大学学位?
我在200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但因在2002年考试作弊被处分,按当时的学校规定在毕业时不能授于学土学位。我毕业这几来,没有学位这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包括在户籍、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都有对学位的严格要求。我最近在网上了解到,有个暨南大学的学生有与我一样的情况,但他通过法律取回学位,因为学校的规定与国家学位授于的规定冲突。我有个最大的问题是,现在离当初处分时已经过了8年,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二年。虽然我一直知道不授于学位的处分,但我并不知道这个决定是与国家规定冲突的,一直以为是不能挽回的。因此我没有采取行动。但我现在知道国家有学位授于的明确规定,即学生完成学分后,就要授于学位。而当时学校的解释是,学位是由学校自主决定的,这对我造成误导。
这是否能成为诉讼成立的原因?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但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现在是否已经失效?麻烦解析一下。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03-状态:未解决]
李少华 律师的解答:
可以!先与学校协商交涉,不行可教育行政手段,再不行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