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档案丢失,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这样作对吗?

我现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两年前在从区人才交流市场提出档案办入职期间时不慎丢失,现在公司因我没有档案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这样作对吗?没有档案难道就不能签劳动合同了吗?我之前的单位也没要过档案啊,
我也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过,补档案手续太复杂了,单位能不能先签合同,档案过后再提供?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3-17-状态:未解决]
唐金发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以档案丢失作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实在不签,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2倍工资.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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