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一个哥哥在某单位上班,有一天下班了出去玩,没想到大祸来临。有一帮社会人问他某某人在那?没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叫人打倒在地了。
第2天我才知道,单位把他送到了医院,人头盖骨被打破。单位在事发第2天通知家属去,去了以后他们就不管了。工作了三年了,单位没有跟他签劳动合同,每月还得给单位交个人所得税和安全费。
像这样的 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办?
求你们给我个好 的方案。
补充提问:
单位报案了,直到现在还没有答案。
人打的太严重了,每天的医药费就得2千多块,一个普通农民的家庭怎么那承受得了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3-19-状态:已解决]
唐金发律师的解答:
两个途径维权:一个破案,找侵权人;一个走非因工疾病,如果没有买医疗保险,单位应当承担部分医疗费用.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2倍工资(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