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两个问题

我女儿和女婿是去年完婚的,前两天我听别人给我讲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女婿出差时竟背着女儿找小姐两次,并和小姐发生关系时以老公和老婆相称。
请问:(1)女婿的行为是否算作婚姻中的过错?
(2)是否构成重婚罪?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08-状态:已解决]
葛弋慧律师的解答:

1、如果有证据证明,女婿的行为对婚姻有过错,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双方互相忠诚的义务; 2、不算重婚罪,因为重婚罪是指再婚或以夫妻名义居住。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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