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怎样做才能解决我的问题?

我岳父(离异再婚)去世留下房产一套,我妻子的继母(即岳父刚结婚两年的妻子)要求我写下放弃继承的文书才肯将房产过户给我妻子,为了顺利继承房产,我准备写下放弃文书,同时我妻子另写一份证明(表示该放弃文书是我们为了继承房产而做的,不是真实意思)。请问,我妻子的这份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3-25-状态:未解决]
潘福昌律师的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不是你岳父遗产的继承人,不需要你写什么放弃的法律文书。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能是你岳父在生前留有财产赠与遗嘱,明确写明财产归给你妻子个人所有的表达,这样才会有你写放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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