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被害方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您好!我的小孩起自行车上学途中在正常骑行的时候被汽车撞倒。她的左手手肘脱臼,后来去医院复位了,但是医生要求吊绷带两周。现在,小孩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必须要我请假照顾。请问,我能否要求赔偿我的误工费?小孩的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要多少合适?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4-08-状态:未解决]
佟士忱律师的解答:

您的误工费在这里应当叫护理费。误工费是指被害人本人的误工。精神损失费也可以要,但是一般不超过医疗费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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