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供参考的房屋质量分类

时间:2010-11-08 17:10:59    文章分类:答疑解惑

完好房屋:主体结构完好。不倒、不塌、不漏。庭院不积水、门窗设备完整,上下水道通畅,室内地面平整,能保证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或者虽有一些漏雨和轻微破损,或缺乏油漆保养,经过小修能及时修复。

基本完好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少数部件虽有损坏,但不严重,经过维修就能修复的房屋。

一般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经常漏雨,门窗有的腐朽变形,下水道经常阻塞,内粉刷部分脱落,地板松动,墙体轻度倾斜、开裂,需要进行正常修理的房屋。

严重损坏房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但无倒塌危险,需进行大修或有计划翻修、改建的房屋。

危险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执业机构:北京中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合同审查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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