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09 15:54:19 文章分类:合同法规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仲裁协议不论作为合同的一个主要条款写入合同,还是合同订立后又补充或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对合同实体而言,都是一个独立于合同实体而存在的程序性合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等于原合同债权、债务随之消灭,其纠纷仍依原仲裁协议解决。
在仲裁实务中,应当注意的是,因合同产生的争议不终止,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能终止。这主要是指合同终止,一般不会再发生损失赔偿问题,但有些合同表面已按约定条件履行,因而合同已经终止,但此后一段时间,发现一方当事人没有正确履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受害而要求赔偿发生纠纷,原订仲裁协议仍应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