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房产

您好,有一些法律问题想请教您。事情是这样的,2002年母亲把家里本该买房的钱借给了一个亲戚,结果那个亲戚拖了7、8年才还,还的数目依然是借走那么多,借的时候那些钱可以买二环三环的房现在只能买五环开外的房。请问如果走法律途径可以得到补偿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10-08-状态:未解决]
姜冰律师的解答:

个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是不能主张利息的;这种借款,如果没有约定,也不能主张赔偿。

我咨询姜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姜冰律师 > 姜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