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与承诺书

我购买了一套期房,交了定金之后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之后又交清了首付。11月份售楼小姐让我们去签署预售合同当时我没在家 就让老婆去签了,回来之后老婆拿出来一份购房合同上面写的交房日期是2016年12月31日,由于签署购房协议时开发商承诺的是2015年12月31日,所以又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上写的是如不能按期交房赔偿的违约金是0·001%,而预售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万分之一,两者一个是万分之一一个是十万分之一。两者都盖有开发商的公章,不知承诺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承诺书能不能主张与合同上相同的违约金?希望能得到解答。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12-11-状态:未解决]
高宏图律师的解答:

及时更正统一为宜,否则应以后签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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