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电伤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主班老师拿着苕帚去卫生间处理幼儿的呕吐物,出了班门在倒完垃圾去卫生间的时候另一名幼儿吃吃完饭跑出班级在楼道拉扯电线,配班老师没有看到孩子跑出班级也并未告知主班老师,十几秒后孩子拉断电线遭到电击,主班老师听到孩子哭声马上从厕所出来带孩子去看医生,请问两名老师和幼儿园的责任如何划分?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6-09-20-状态:未解决]
高宏图律师的解答:

老师属于职务行为,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我咨询高宏图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保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高宏图律师 > 高宏图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