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申请房基地,土地还是否拥有

我10岁母亲再婚。然后我们所有人户口落在河北省霸州市杨芬港乡樊李杨村。并且分有土地。10多年前,我母亲和继父离婚(半年后继父去世)。之后我母亲和哥哥姐姐因为成婚,他们的户口相继迁出当地。我的户口始终还在那里。但是我始终在外地工作(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而且离异带着一个女孩。当时没有迁走户口)。现在回来老家。想问一下。我现在需要更改户口为户主。之前的土地是否还能拥有,成为户主后能不能申请房基地。(现在住在姐姐家,已经离婚三年多)
补充提问:
继父得病去世,因没有子嗣,兄弟家的孩子送的终,房基地给予了他兄弟家。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7-05-08-状态:已解决]
高宏图律师的解答: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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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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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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