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 女方不同意!
你好,我是一名26岁大连的公交司机 月薪2500/ 认识了一个沈阳的女孩,她25岁,相处一年后。我们登记结婚了。但是过了半年,性格不合,天天吵架,我们都想离婚,结果他父母不同意。还说让我想清楚了,我说我都考虑清楚了,他还是不同意,好象意思得我拿点钱 他才同意。我很苦恼。应该怎么办理,我的工资离婚后也要分她一半么,还是需要支付分手费用。我很想离婚。感情已经破裂。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3-24-状态:已解决]
李庆丰律师的解答:
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当事人离婚需要支付分手费的内容,除非是发生了法定的因一方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并应当向无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所以,你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考虑到诉讼过程的时间因素、心里影响等,建议考虑协商离婚,当然,女方所提分手条件你能够承受的话,也可以考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