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王大和王二是兄弟,王父与王大约定,王父死后房产有王二继承,但王大借给王父的钱不能偿还的话,则遗嘱无效。为了还款,借款协议里还约定,王父房产上每月产生的租金由王大收取,1996年就能还完。后王父于1995年死亡,两兄弟反目告上法庭,王大诉称王父的欠款尚未还清,自己已一年没有收到租金,王父所留的欠款尚余1万元未清偿,所以根据王父生前所签的借款协议的约定遗嘱无效,应由弟弟和自己继承该房产。王二辩称遗嘱有效。请问如何处理?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4-14-状态:未解决]
姚增坤律师的解答:

由于遗嘱中约定,王大借给王父的钱不能偿还的话,那么遗嘱无效。在王父去世时,欠款还未还清,所以,遗嘱应当无效。所以,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王大和王二共同继承王父的遗产。

我咨询姚增坤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姚增坤律师 > 姚增坤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