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逾期仍不履行,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则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最有利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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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增坤律师:13901290690
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