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从你的描述上看,你与房东未签订续租协议,也未实际续租。到期那天你们的租赁合同就已中止。如果合同没有其他约定,房东没有理由扣你一月租金。不过描述可能存在不清楚的地方,会影响到具体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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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资深律师 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