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杀人了

我想麻烦问一下,我有一个朋友是做卖羊肉生意很多年了,突然有一天市场的经理不让在那卖了,就是看他不顺眼,而且不仅不让在那卖,其他的地方也不让,还打电话进行威胁,叫我朋友当面谈,我朋友知道来者不善,随身携带了防身的尖刀,见面之后谈得不是很顺利,对方是一男一女,因说不来动手先殴打了我朋友,这时候我朋友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尖刀进行反驳杀死了二人,请问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我想咨询一下。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01-状态:未解决]
金志刚律师的解答:

构成杀人罪,但对方先动手打人有过错,怎取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争取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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