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的亲人给警察 抓走了 说他吸毒和贩毒 可是他人现在给关到刑事拘留所里了 我想问的是 既然说他吸毒和贩毒 那么现在不应该把人送到刑事拘留吧 应该是给送到戒毒所的吧 还有说他贩毒现在什么证据也没有 没有在他身上搜到毒品 也没有在他家里搜到毒品 只是说有认证 那么我想这样的情况下 那么会判他多少年?我们要是请律师 我们的胜算有多少?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11-20-状态:未解决]
金志刚律师的解答:

看毒品数量确定刑期,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贩毒属于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量刑以贩毒的数量为依据。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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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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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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