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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改变起诉罪名吗?
我同事因体罚学生时(学生未成年),学生为了躲避体罚,不慎造成学生重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公诉并取保候审(具有殴打受害方,自首,积极救助,无前科,赔偿了医药费和住院期间生活费等但受害方要求天价400万的赔偿无法达成未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判刑。法院的做法合理吗?
补充提问:
伤情为重伤二级。赔偿了所有的医药费和住院时所有的费用。法院判3缓4,法院的量刑重吗?
咨询者:
fa2147588302
甘肃
[
咨询时间:2015-07-11
-
状态:未解决
]
金志刚律师的解答:
量刑比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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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刚律师
执业机构: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甘肃 定西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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