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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脏物
我家经营的是废品收购站,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间接的收到了被盗农用车,现已被失主认回,脏物是小偷卖给给了一个收铁的小贩,小贩又转手买给了俺。老板已经被拘留了七天还没放人。主要责任不应该是那个小贩的吗?公安局的这种做法是对的吗?
咨询者:
fa158841
河南
[
咨询时间:2011-01-11
-
状态:已解决
]
金志刚律师的解答: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争取缓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简单,明了,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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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刚律师
执业机构: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甘肃 定西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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