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我从10年三月份老婆回娘家开始分居,她是张家港人,我是咸阳武功人。在分居期间,我老婆10年10月9日在张家港市做过药流,我发现了其在张家港市中心医院的检查报告。现在夫妻关系非常冷淡,现在依然处于分居状态。我想起诉离婚,请问最快的司法程序应该怎么走,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可以界定她为过错方吗?我们还有一个孩子两岁多,请问孩子会倾向判给谁?如果不请律师的话这个判决需要多久,如果请律师费用大概需要多少?谢谢!
补充提问:
你好,谢谢武律师的回答。我们是自由恋爱,婚姻期间也不存在什么财产纠纷。如果向对方索赔,有什么标准?如果不请律师要求对方赔偿法院是否会给予支持?还有,如果不请律师,我该怎么起诉,程序该怎么走?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3-06-状态:未解决]
金志刚律师的解答:
老婆10年10月9日流产,终止了妊娠。你在6个月内不能起诉